在西方,最早出现的法学一词,去原意是指什么?

2025-04-13 0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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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文对汉语“法学”一词在古代中国、近代日本和近代中国的产生、发展及演变的过程进行了考察。作者指出,汉语“法学”一词在中国古代即已出现,但多用为“律学”,且与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有着重大区别;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原在日本明治维新之后伴随着日本近代化的过程而产生,并由日本传入中国的。在考察了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由日本传入中国的途径之后,作者指出,古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与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者所依据的世界观不同:前者强调的是统治者的权力意识和臣民的义务、责任,将法视为役使臣民的工具;后者强调的是法的平等性、公正性、权威性,将法视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手段。最后,作者还指出,多年来,我们对“法学”一词仍抱有一种排斥心理,这与我国轻视法学的传统意识有一定联系

回答2:

西语“法学”一词,拉丁语为Jurisprudentia。该词是由ius和providere合成,前者解释为法律、正义 、权利,后者表示先见、知晓、聪明、知识等,两者合成一词Jurisprudentia就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

回答3:

法律是应用的研究这些无用的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