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得不到当事人的谅解公安机关可以行使别的处罚吗

2025-04-25 04: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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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机关只是侦查机关,最后是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宣判。

回答2:

  1. 强奸未遂犯罪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需要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在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作为公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别的处罚。

  2. 《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3:

这就是钱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