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单位把档案丢失了,该怎么办?

2024-12-02 09:39: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你的情况可以定义为原单位丢失档案,非个人行为。解决方法,与原单位好好沟通、走原单位申请补办的手续。(对这种情况,是有固定程序的)
2、由原单位向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然后,劳动保障部门会提供建立档案目录,你和原单位就分头去收集有关凭证、证明材料。
3、至于从什么时间开始补、要补多么详细的材料,以劳动保障部门要求为准。(其实这些事情也是人在操作,一方面,好好与原单位沟通,他们去办、劳保部门配合的积极性还高一些;另一方面,与劳保部门好好沟通,有些细节就不会要求那么死)
希望早日解决!

回答2:

不可能丢的,是作为一种违约的筹码,讲丢了比较好听。我也曾经被丢过好几次,想起来非常幼稚。现在有两种办法:一种继续找原单位,做些工作,看能不能拿出来,不能的话,就要求出示个丢失证明。二,根据丢失证明,回毕业校重新办理档案,具体需要的内容,根据服务中心的需要。然后就可从服务中心取出你所需要的证件。另外一个常识告诉你,所有的用人单位,所要的档案,一般都给复印件,原件只是给他们校对一下而已。免得要用时,资料已被人当“人质”。

回答3:

如果不是自己弄丢的,而是在工作调动中被有关单位弄丢了、或是在单位保管时被单位弄丢了:应由丢失的人或单位负责为你补办,如果拒绝不办,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为你补办并赔偿你因档案丢失而造成的损失。

2、“在哪个政府部门申请补办?(请具体说出部门,而不是笼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果是被有关档案管理部门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应由该丢失单位负责补办;如果是毕业生丢失了档案、且无法再找回:还就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这不笼统,很具体了。也就是到劳动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是你将要托管档案的人才中心。

3、“补办后怎样挂靠档案,有部门接受/承认补办的档案吗?”:这要你事先与你要挂靠档案的部门协商好,如果他们同意你补办,由他们或是你自己去各有关单位、学校重新补办档案的各种材料,经他们核实后,他们就会接受并承认。而且,补办的档案材料都要有各形成档案材料比如你原就读的学校、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的,其效力可以被承认,只是重新补办手续繁琐。

4、“补办的具体程序?(到哪里申请重建档案?补什么内容?)”:程序各地不一,一般要有确切有效的档案遗失证明、并经档案挂靠单位同意后,由档案挂靠单位或是你自己去办理。
 补办内容:越全越好,从高中就读时起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一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所有的材料都要加盖印章,以证实其真实性。

或参照: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回答4: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提出: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所谓人走茶凉,你去单位好好跟人家说说,问清楚档案转移到哪里了,如果真的是丢失了,你可以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