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致使轻微伤还有寻衅滋事的嫌疑,行为人要负怎样的责任?

2025-03-14 0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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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为人首先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其次要对受害人进行必要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轻微伤最多拘留,一般都是不追究的,如果较真,或行为恶劣,会拘留十五天左右,再处些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