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消杀药剂厂简介
利辛县消杀药剂厂位于阜涡路(202省道)东王人镇经济开发区内,距王人集1.5公里。该厂始建于1994年3月王人镇邵庙集,2001年8月迁址于此,厂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固定资产260万元,现有职工108人,各类技术及管理人员28人。
该厂生产“春禾”牌粘蝇纸、粘鼠板、蚊香等10多种产品,年生产能力1500吨,年产值1000多万元,累积上交税金100余万元。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产品除销往全国各地外,还出口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
该厂科室设备齐全,管理机制完善,内设科室有生产科、供销科、财务科、办公室等,创建了企业党支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该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技术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重质量、守信用。2001年4月,被卫生部爱委会吸收为“中国鼠害与卫生虫害防治协会会员单位”。先后被省企业局授予“优秀产品”称号,被亳州市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县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企业”、“民营企业先进单位”称号,被县纪委、监察局评为重点私营企业“保护单位”,县工商局授予“诚实经营单位”、“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企业一百佳”,县技术监督局授予“质量信得过单位”、“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
利辛县飞龙化工公司
坐落在王人经济开发区内的利辛县飞龙化工公司,法人代表周云乐,成立于2003年,是在原利辛县永兴化工原料厂的基础上拟建的。现已投资120万元,拥有磷肥生产线、农作物专用肥生产线和复混肥生产线,年产化肥1000多吨,职工二十余人,产值200万元,利税23万元。
2006年以来,该厂注重科技投入,8月份又获县测土配方化肥生产专利。该厂拟计划在现有基础上开发新产品,同时扩大生产规模,特别是测土配方专利的申请成功,今后每年的生产量将达到2000吨以上,年产值可望达到500万元,利税更为可观。
群众致富带头人——刘福彬
刘福彬,出生于1968年5月,利辛县王人镇曹店村人,1986年7月入党。1988年高考落榜后,回乡务农。1993年他承包本村的荒废围塘,办起了养猪场,同时在养殖场空地上种植大棚蔬菜,塘里养鱼,发展循环经济,获利丰厚。1998年,又投资建成了规范的现代化良种猪繁育场,年获利300万元。从2000年起,他采取“养殖场+农户”的形式与农户签订养殖合同,同时提供仔猪及防疫、技术培训等服务,带领乡亲共同致富,使曹店村年人均纯收入达3100元,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带头人,同年又租地百余亩建起了王人镇农业科技示范园,引进时令蔬菜、瓜果,亩产效益6千元。他个人富了不忘乡邻,带领群众也发展种植业。出色的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先后被评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安徽省百佳致富带头人”、“安徽省劳动模范”、“阜阳地区养猪状元”、“亳州市民营企业十佳优秀人物”等称号,由于他带领群众致富有方且招商引资成效显著,2002年1月被县委组织部破格提拔为王人镇党委委员,负责全镇科技、招商引资等工作,并兼任曹店村第一支部书记,2003年,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在示范园区的带动下,王人镇已成为皖北重要的种植和养殖业示范基地之一。刘福彬于2005年又被推选为“全国劳动模范”。
致富不忘乡邻——吴香海
吴香海,生于1964年7月,利辛县巩店镇人。1982年高中毕业后,在王人集镇做起了小生意,1998年3月,在阜阳乡镇企业学校学习一年半,回来后继续经营生意,并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1992年,在王人镇邵庙集办起了消杀药剂厂,主要生产灭蝇、灭蚊类卫生杀虫药品,由于当时资金短缺及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在94-96年之间,产品积压,亏损严重。但他并不气馁,带领几名技术人员走南闯北,请专家、学技术、筹资金,逐步使企业走出低谷。
到2001年底,消杀药剂厂产值首次突破600万元大关,实现利税50余万元,同年8月,该厂搬迁到交通便利的王人镇经济开发区内,并注册了“春禾”牌商标,产品种类增至10多种,除销往全国各地外,还出口到国外。经过多年滚动发展,厂区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0万元,年产值1千多万元,实现利税近百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民营企业。
吴香海于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身为一名党员,他注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成立了王人镇第一个企业支部,现有党员14人,每逢重大节日,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他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和乡邻,工厂招工时,总把家庭困难、求职无门的农家子女优先录用,曾多年如一日赡养孤寡老人。还热心于公益事业,并为邵庙街道安装路灯、修下水道,多次捐资助学,捐资修路9公里,几年来用于扶贫济困和公益事业的资金达20多万元。
由于吴香海突出的业绩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他的事迹被《中国世纪专家》、《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等书入编,被中国经济开发国际交流协会聘为协会理事,被中国卫生虫害防治协会评为优秀会员,2002年8月被亳州市人民政府聘为“政风评议员”,被县委、县政府先后评为“捐资助学带头人”、“发展乡镇企业先进个人”等,利辛县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2005年荣获亳州市首届“劳动模范”称号,2007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