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限公司 股份只能转让 不能退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退出是要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的。对于您考虑到公司的利润和亏损状况的话,可以就股权转让金额与受让人进行协商,股权转让的标的是股东持有的“股权”,转让的金额不一定等于出资时投入的金额。
在确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条件下,股东的退出只有转让股权、股份一途,当然也还有个极端的情况,解散公司。
在转让的条件下,严格意义上,要对公司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再根据其股权、股份的比例等等因素计算一个转让价格,作为小公司,当然也完全可以自行协商一个上方满意的价格,需要注意的是在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除非章程排除或者主动放弃。
如果是合伙,那就比较自如了,不过退了也还是要对退之前的债务连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