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在分手以后,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彻底结束了,你是可以去要原来属于你的东西,因为那些东西都是有赠与目的的,现在目的没有达到,你当然应该要回来,但是人家不给的话,你也没有办法,因为当初那都是你自愿给的。
如果那些东西对你来说还在你的承受范围之内,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再要回来了,给了别人的东西,再要回来就有点小气了,你要是舍不得,你可以不给,给了就别要。当然,如果那些东西特别贵重,你可以试着要一要,至于人家给不给你?那就不是你能说了算的了
题主您好:
如果是在恋爱时馈赠的东西不能要回来。
如果是寄存在对方那儿的东西可以要回来。
如果有协议时按照协议为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新春快乐!
有什么东西是你还想要回来的呢
这主要看你对象的人品了
有的人分手了,巴不得把你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你
如果他伤害了你,可以要!
什么东西?如果是钱财就可以,他送你的就算了,自己的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