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破产财产随时清偿。然后,有剩余的,按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应付给职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保险、补偿等费用;2、所欠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3、其他一般债权。另,商业银行破产,在清偿工资前,应先清偿储蓄存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