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乙方最终承担,但是在缴纳税款时由甲方代为缴纳,甲方代为缴纳的税款最终会从向乙方的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掉。也就是所谓的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无论合同怎么签,最终个税由谁负担,甲方都是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