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现有总人口4090万人,占中国大陆人口总数的3.4%。在各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2位。其中城市人口2130万人,占总人口的52.13%。辽宁省陆地面积14.59万平方公里称吉,因境内吉林城而得名。省会长春市。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面积18万多平方千米,人口2734.21万(2008年)。简称吉,因境内吉林城而得名。省会长春市。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面积18万多平方千米,人口2728万
土地总面积78.7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8.2%,人口10715.4万人,占全国的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