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5月1日颁行,1981年1月1日废止。第二部婚姻法,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为现行有效的婚姻法。现行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修正。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两个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解释(二)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