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急求赐教!谢谢!!

2025-02-22 09:21: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08年1月1日实施的,不具有溯及力,所以针对你08年以前的就要按照旧劳动法执行,旧劳动法对你的情况没有补偿

所以,你的补偿从08年后计算
1、如果09年的合同,你没有签字或者单位没有备份,可以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再单位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

3、如果产生什么纠纷,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行仲裁。鉴于你已经超过申请仲裁期限了,因此无法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解决。如果你确实不打算在这家公司继续干下去,那公司给你多少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