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500元租房收入缴纳税金:
个人所得税 = [ 7500 - (7500 ×20%)] × 10% = 600
营业税 = 7500 × 1.5% = 112.5
房产税 = 7500 × 4% = 300
600 + 112.5 + 300 = 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