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2025-02-28 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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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向的区别:首先,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其次,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2:

回答3:

1,危险来源不同
2,损害程度不同
3,对行为的限制不同
4,行为针对的对象不同
如果有过错,就一定要负民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可以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受益人没有能力赔偿损失,紧急避险人可以适当补偿,承担道德义务。

回答4:

这应当算正当防卫,为了使他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没有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上,旁人的行为是对正在进行的杀人采取的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了犯罪分子死亡也不用负刑事责任,可以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