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用工形式国务院没有统一规定,政策由各地方自己解决。应该还是比较稳定的,各地的辅警员、交通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大学生村官都是这种用工形式。不过,上述人员都是签合同的,您最好和单位协商一下,签订合同。目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对在编人员的,而且不涉及裁员问题,与您的关系不大。既然是区政府常务会定的事,短期应不会有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