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未满被解雇该如何赔偿?

2025-02-25 1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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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劳动者不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或者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有不同的经济补偿。
1、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以上标准的2倍赔偿。(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情况,你可以自行判断一下,然后带着劳动合同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咨询(在劳动仲裁起诉是免费费的)

回答2: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3:

赔偿没有,因为你是劳务派遣的,属于待工。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没有和公司签合同,所以赔偿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