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占工资的多少比例?

2025-03-02 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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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什么范围内约定该项经济补偿,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 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如果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还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2:

你好。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支付金额通常为年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各省的标准会略有不同。
但是前提是,在原劳动合同或者离职前达成书面协议,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在离职后按月支付,期限不超过两年。

回答3:

经济补偿金有约定从约定,一般的来说是原工资的20%-50%。
到不是同行业上班是没有限制的,原单位仍然要以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