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爷爷的,奶奶去世了,爸爸也去世了,继母有继承权吗?

2025-02-25 11:52: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房子是爷爷的,爷爷还没去世,她是无法继承的。老爷子大权在握啊,想给谁就给谁。若是老爷子去世不留遗嘱,那个不孝顺的继母也不会得到房子,第一继承人你姑姑享有继承权,和那继母没半毛钱关系。但是你父亲享有另一半遗产,虽然去世,可以转嫁给你,继母和她的孩子均分,也就是遗产的一半乘以三分之一是你的,我想你比较关注这个吧。

回答2:

遗产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先考虑第一法定继承人,爷爷的妻子及儿女就是第一法定继承人,如果儿子死了,那么遗产则由女儿及妻子继承,由于爷爷未立遗嘱,儿子死了也未立遗嘱,所以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法进行分配,因为继母不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不具有房产证是爷爷名字的继承权。

回答3:

律师解答:
没有继承权,肯定的。首先他不是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其次他没有尽到子女应当尽的义务,所以他没有继承权。

回答4:

如果你爷爷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处分财产,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请看下面————————

你爷爷去世后,原本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人为你的姑姑和你父亲,现在你父亲先你爷爷去世,因此第一顺位继承权人为你姑姑,但是你同时取得了代位继承的权利,不过取得代位继承权的还有你父亲还继母所生的那个孩子。你和那个孩子分享你父亲应得的你爷爷财产的50%的一半,即25%。不过我这里的描述只是一种纯净的关系,如果你姑姑未对你爷爷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给她的。当然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你父亲生前未尽赡养义务,你父亲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最终直接影响到你们的代位继承份额和数量)。
至于继母,继承法规定的很清楚,丧偶儿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从你的描述中来看,应该是没有继承权的。

回答5:

没有继承权,因为你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没有发生继承和转继承关系,由你代位继承你父亲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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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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