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法律问题

2025-02-24 04:27: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只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同时由于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就租赁设备事项并不存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共同侵权、共同欺诈等),因此,开发商不可能就设备租赁事项与建筑商向租赁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的关键就在于两点:其一,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中包括两个法律关系即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建筑商与你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是互相独立的;其二,缺乏要求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法律关系,一般而言,连带责任的发生是需要基础关系,当然法律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没有相关的基础关系的存在你是不能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如果你想要开发商承担责任,你可以去寻求基础法律关系,比如共同侵权、欺诈等
祝你成功!!!

回答2:

这个要看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或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判断一个主体是否承担责任,无非就是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或者是法定的其他责任。如果合同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如果发球侵权类,就按照侵权追究责任。
如是要求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对连带责任的规定,因为连带责任是法定的。

回答3:

可以啊 放心的告吧~
因为建筑商可以视作提供劳务方
提供劳务方因提供劳务时所造成的损失由接受劳务一方连带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
第五十五条 【劳务派遣责任的性质】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与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相应责任,是连带责任,适用本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司法解释

回答4:

不行,因为你与开发商没有合同关系,法院不可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