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第一次传票没去,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可以强制拘传到庭,二次相隔时间一般不会太长,视法院的时间安排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第一次传票没去,你还想第二次给你发传票呀?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你是原告按撤诉处理,你是被告就缺席判决,如果你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拘传。
作为被告:如果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没有当庭宣判,那么第二次开庭的时间具体安排由法院决定,并另行通知。如果,第一次开庭的传票你没有收到,法院派员送传票上门没找到或者联系上你,那么他们会按照公告程序进行。
作为原告:第一次开庭传票通知你了,你没有去,那么就视为撤诉了。不会再开庭了。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去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