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院士制度的建立及其问题
中国近现代科学是移植西方近代科学而发展起来的,院士制度也不是中国固有的产物。从19世纪中叶西方近代科学进入中国,到院士制度的建立,足有一百余年。中国近现代科学发展如此缓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对科学支持不力。
清朝末年,尽管有识之士早就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西学格致救国”,清政府中的高官也倡导“借法自强”,但直到清朝覆亡,中国并没有建立自己的国立科研机构,甚至也很少有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家。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科学发展也没有纳入政府的计划。在中国这种中央集权的国度,社会中层组织力量极为薄弱,如果不仰赖政府的强有力支持,科学就很难有发展的机会[郝刘祥、王扬宗,2004]。正是因此,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蔡元培、李煜瀛等推动成立的中央研究院(1928年),采取了法国科学院模式,是具有研究实体的国家科学院。中央研究院通过设立一系列研究所,开展科学研究,带动中国科学事业的职业化;进而从全国学术精英中遴选出聘任评议员[1],于1935年成立评议会,使之真正成为全国最高学术机关。
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的成立是中国科学建制化的一个重要成就。聘任评议员的资格和遴选坚持了严格的学术标准和选举程序,从而保证当选的评议员都是国内的顶级学者。评议会的职能(决定学术方针;促进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推举院长候选人等),使之起到指导和联络全国学术研究以及保障学术研究之独立性的重要作用[陈时伟,2003,页191]。正是在此基础上,由第二届评议会主持,于
1948年完成了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的选举。
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的选举时值内战正酣、民/怨沸腾之际,有识之士对于选举能否顺利公正进行不无忧虑,然而结果则出乎意料地成功。推究其原因,或许正是由于严峻的国内局势,使来自学术之外的政治等因素的干扰反而降到了最低限度,这是一次完全由学术界自主的选举。同时,评议会设计了周密的推荐和选举程序[2],充分体现民主和公开公正,评议员以学术贡献为标尺,尊重同行评
议意见,从而确保了选举的顺利进行。
中研院首届院士选举是现代中国学术界自主选举学术精英的一个典范,标志着中国的学术建制已逐步走向成熟[郭金海,即出]。首届院士的选出,使中研院的体制趋于完善。
就是医院里的护士^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