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我们当时是民政局给家里100块钱一个月,后来2009年好像给涨了,这个你去问下民政部门吧。现在具体我就不清楚了,反正好像是一次性给你一年的。
义务兵退役后,国家有政策,当地民政部门应该发生活补助,但是具体金额要受到当地的经济条件的制约,也就是当地政府说给多少就多少,经济条件好的,按道理说应该发的多,经济条件差一点的,发的就少。具体参照: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