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的帐以核对完了,全部正确的,领导说前任出纳把我的帐,多付给我两万的帐,现在是谁负责任啊?是不是没有我的关系啊?因为这以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呀,怎么还能让我去对帐哪,请问应该是谁的责任?
是帐帐不符还是帐实不符?
交接太马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