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他只是给你的上级领导一个人发信息,这构不成诽谤;
2、他给你的上级领导发的信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如果对你的工作生活造成损害,责任也不在他。应该追究你的那位领导扩散信息的责任;
3、像你所知道的那样,诽谤不一定就构成犯罪,得情节严重才行。
4、如果你一定要追究这件事的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诽谤他人”的做了具体规定。只要他承认短信是他发给领导的,又拒绝提供或者拿不出证据,就涉嫌“诽谤他人”了,至于能不能处罚,怎样处罚那就是警察的事情了。
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你可以起诉,诽谤罪是自诉的刑事案件。 证据你就要自己找了,或者把你上司一起告了...反正肯定有一个人承担责任。
既然能诽谤别人,就一定是个不可能说道理的人,无需和他说什么道理,无需辩解,因为道理和解释对这种人来说是没用的,他可以找出更恶毒的语言去诽谤你,更不要理会他,你的理会会滋长他做小人的信心,做小人的终归会露出尾巴的!如果伤害你的个人利益,你可以把他告上法院!
如果很严重就上法院告他,要一个公正,不严重就不要理他,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有不被人说,多一点理解·宽容,你会活很开心
先去找对方,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如果对方依然不承认,那只能法院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