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记收入,直接计提税金及附加;以后再换发票,收回收据的“客户联”,与新开的“发票记账联”对冲即可,不必重复计提税金及附加。
如果是“酬金制”的,那么预收的物业费属于交费的业主,故该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不需要纳税;如果是“包干制”物业管理,那么预收的物业费属于某个阶段的营业收入,那么要在该阶段纳税。具体的记账方法,建议咨询专业会计人士。
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在当月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