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首先要收集您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出勤卡等),以确认您的劳动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从用工满一个月后支付二倍工资;(您工作三个月了,后两个月起应发给您二倍工资)
3、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300%支付劳动者工资。(计件工资同理发放)您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要求公司补发加班工资;
4、公司没有给您缴纳的保险,您依法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为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
顺祝好运!
你好,出勤卡和同事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有其他证据,如工资转账单等也可以提供。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漳州律师)
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赔偿半个月工资。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想要赔偿投诉没用,要在劳动局申请仲裁。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可以,但是赔偿不是你这么算的,建议你看下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