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AP手册中有明确要求:
A 顾客提交要求
在下列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在首批产品发运前提交PPAP批准,除非负责产品批准部门放弃了该要求。不论顾客是否要求正式提交,供应商必须在需要时对PPAP文件中所有适用的项目进行评审和更新,以反应生产过程的情况。
1. 新的零件或产品(例如:以前未曾提供给某顾客的一种特定的零件、材料、或颜色); 2. 对以前提交零件的不符合进行纠正;
3. 关于生产产品/零件编号的设计记录、技术规范、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
4. 只对散装材料:对于供应商来讲,在产品上采用了以前未曾用过的新的过程技术。
B 顾客不要求通知的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不要求通知顾客和提交(如:PSW)。供应商有责任跟踪更改和/或改进,并更新任何受到影响的PPAP文件。
注:任何情况下,一旦影响顾客产品的装配性、成型、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便要求通知顾客。
1. 对部件及图纸的更改,内部制造或由分供应商制造,不影响到提供给顾客产品的设计记录;
2. 工装在同一工厂内移动(用于等效的设备,过程流程不改变,不拆卸工装),或设备在同一工厂内移动(相同的设备、过程流程不改变);
3. 设备方面的更改(具有相同的基本技术或方法的相同的过程流程); 4. 同样的量具更换;
5. 重新平衡操作工的作业含量,对过程流程不引起更改; 6. 导致减少PFMEA的RPN值的更改(过程流程没有更改); 7. 只对散装材料:
l 对批准产品DFMEA(配方范围、包装设计)更改; l 对PFMEA(过程参数)的更改;
l 不会严重影响到特殊特性(包括在批准的规范限值内改变目标值点)的更改; l 对批准的商品成分的更改(在化学提纯服务(CAS)系列中CAS数字没有改变); l 生产不涉及特殊特性的原材料的分供应商生产现场发生变化; l 不涉及特殊特性的原材料的新货源; l 加严的顾客/销售接受容差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