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个人与他人(企业)签署的工伤协议,并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材料。但是,在劳动仲裁、法院诉讼阶段,应该可作为参考资料,经有权质证部门调查取证后形成的文字性材料,才可以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与企业之间用工关系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