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地产法是“地随房走还是房随地走”

2025-03-03 21:01: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地随房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楼主可以详细在网上找一下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回答2: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全文是“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所以,我理解“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两者皆是。

回答3:

国有土地初始登记是房随地走,转移登记是地随房走。集体土地是先地后房

回答4:

房随地走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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