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的收入是按工资。
国税局2012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其中明确规定企业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因而已经规定了实习生报酬的性质。
同时,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则是区分个人所得是否为工资、薪金的关键,与企业无雇佣关系,才可以征收劳务报酬税。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12)第15号第一条规定:
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由此可见,改文件已将实习生工资定为工资薪金范畴。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首先,要区分实习和试用的区别。
你的身份是实习生,因为没有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也不算试用期。而且劳动合同没有对于实习期间的待遇有所规定,因此实习的基本待遇,大程度上是由公司、行业现状决定的。
据实习僧2017年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实习招聘大数据分析报告》,有超过60%的企业实习日薪为100-200元,这样算下来,实习生普遍工资为2000-4000元一个月。乍一听工资好像还可以,毕竟还没毕业,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用不上缴社保、公积金等,到手的就是净工资了!但去过正规实习的同学会发现,实习生工资是按“劳务报酬所得”,即超过800元需要依法扣缴20%个人所得税,比正式员工还多,扣完税留在手上的钱看着都心酸;部分行业、企业实习根本没有薪资,仅仅给与一定的补贴;像医学和传媒等行业还会出现实习“倒贴”的现象。
实习生的收入是按工资还是按劳务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分。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规定的,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支付的所得,如果按工资、薪金所得处理,应当是受雇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由用工单位指定或安排并接受统一管理,从事用工单位经营范围内业务工作的这种情形。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形的,受雇人员取得的收入就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因此,实务中,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生搬硬套税收政策。
如果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应该按劳务报酬计算,不过一般单位都不会这样计算,基本上都是视同本单位员工按工资来计算征税的。
如果你想要文件依据,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