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办登费之后还能申请暂缓公告么

2025-04-30 04: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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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缴纳办理登记费之前还可以的。

到申请文件中找个一处错误,然后提交意见陈述书,请求审查员进行更正,然后审查员就会发更正通知书,打断公告进程。起码可以延迟1个月。
不过如果进了颁证到公告封卷阶段,那就不能打断了。

回答2:

专利申请在完成办登手续后不能再申请暂缓公告。
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法律性工作,流程性极强,以发明专利为例,一般一件专利申请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授权,要经历以下几个主要流程:
一、提交申请文件,获得受理后缴纳申请费才能进入初步审查阶段。
二、初步审查合格,提交申请满18个月就予以公布(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提出提前公布请求,则初步审查合格即予以公布)。
三、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交纳实质审查费,则申请才能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四、实质审查合格,即计入办理登记手续阶段,此时专利局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缴纳办理登机手续费。
五、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交来的办理登机手续费后,专利申请即进入公布文件、证书、专利登记簿等法律文件排版印刷程序。
由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缴纳的办理登记手续费后,证书、公告文件、专利登记簿等法律性文件都进入交付印刷阶段,理论上随时都可能完成公告发布工作,因此此时不能再申请暂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