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史密斯·奈史密斯发明篮球这种运动后,最初是用盛桃子的筐作为投球的目标,投进球后要用梯子爬上去把求拿出来,很麻烦,以后又把筐底掏空,这样球就能掉下来,继续比赛,再后来逐渐成为了今天的篮圈,篮球是根据英文basketball 翻译而来,basket 有“篮,筐,篓”之意。这样既说明了这项运动的来历,又保证了名称的动听,总比叫筐球,篓球好听吧。
篮球运动于1891年起源于美国,它是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旧译麻省春田)市基督教青年会(YMCA)训练学校的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发明。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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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打的球呗,所以叫篮球。
就是一种体育运动呀
往篮筐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