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及起诉流程?

2025-03-04 0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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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2:

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及起诉流程为:
1、如果是轻微事故且双方对责任无争议的,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
2、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调查后按普通程序进行责任认定。
3、经交警认定责任后,可在交警主持下,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或不同意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3:

1你的摩托车维修费用肯定是对方赔偿,因为你没有责任。
2你摩托车无牌无驾驶证只会遭到罚款,既然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无责任,那你就是没有责任。对方应该负责你的修车费及人伤赔偿。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4:

你的责任认定不是写了你无责任吗?
虽然很奇怪交警为什么会这么写,但是写了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了。
另外,对方全责的话,你的所有损失都要对方赔偿的。
可以起诉。

回答5:

事故认定,你方是无责,可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你的车损,当然可以要求赔偿,要提供评估报告或是鉴定损失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