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在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费等相关税费;2、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你好,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有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等
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哪些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