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你们的就业分配有两种政策,一是召开当地人事委员会退伍安置协调会,研究城镇退伍兵分配工作,理论上是父母有单位的优先解决父母单位.二是卖断,义务兵和士官都有规定标准,但因地方经济状况而有所区别.有些父母单位是行政单位,公务员居多,进入公务员队伍要实行严格的公务员考试,如果要解决的话,在允许的情况下以事业工勤编解决编制,如果编制已满,只能以临时合同工解决就业.协调会只起到协调作用,最后接受不接受还得要所在单位研究决定.现实就是这样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