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鉴定只是你支持自己的诉求或反驳、抗辩对方的证据之一,不存在时效问题。其次,由于你的问题过于简略,我作如下解释:1、若你在一审中,已经提出鉴定申请,而法庭未准允,那审理法院已经违反法定程序,你可以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以此为由要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并在再审程序中提出鉴定申请。2、若你在一审中,未提出鉴定申请,法庭也告知你由申请鉴定的权利,而你没有申请鉴定,则属于你放弃该项权利,那在二审中你的鉴定申请不会得到支持。3、若你在一审中,未提出鉴定申请,法庭也未告知你由申请鉴定的权利,那你在二审中可以提出鉴定申请。4、如你在一审结束后,发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鉴定结论的,可在二审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如你在一审开庭前或开庭中,发现有足以推翻原鉴定结论的新证据,但你未向法庭提供,则同样是为你放弃该项权利。
证据是真实可信那么就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