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垫付了医疗费7000元,劳动部门核发工伤待遇,如果7000元都符合工伤保险目录,下来的赔偿金中就包括这7000元,这种情况下,厂里应扣掉8000元(你手里1000元);但是如果7000元不都符合工伤保险目录,回答见评论:
楼主有工伤保险吗?
如果有,一部分医疗费由社保基金支付,其余由个人支付,与工厂无关。
如果没有,厂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那部分医疗费,其余由楼主支付。工厂多垫付部分,楼主应该返还。
厂里的做法不合理,员工发生工伤,医疗费用本来就应该是公司承担全部的费用的,包括生活费,工伤工资等等的。工伤鉴定后应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额,一次性伤残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也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
不能扣掉医疗费,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都是厂里应该给你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全部的伤残赔偿金。
是很不合理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