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有人来要债确没有欠条就拿一个转账记录妻子并不知情妻子有义务偿还债务吗?

2025-04-27 2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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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应当共同偿还。
至于说债权人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是否存在债务问题,可以要求债权人另外举证证明。如果债权人证明不了,就不存在债务,当然就不需要偿还了。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