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 高层丙类厂房:2层及2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厂房,同时根据厂房内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特征满足一下两点:1、闪点大于等于60度的液体;2、可燃固体。满足以上几点就是高层丙类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