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工厂工作了4年,现在老板说不要做了,里面什么都没有劳动合同没签,保险没买!

2025-04-29 0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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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月不满一年(最多11个月)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收集各方面
证据,打电话劳动监察大队(可打
12333咨询具体电话)投诉。不行
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打
12333问地址,只要很低鉴证费)。
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
若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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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