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母公司不再对子公司的财务与经营具有控制权。根据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是指一个指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账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人该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对不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因此,进入破产程序,尚未宣告破产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