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和儿童等弱势人群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地铁车站、城市铁路车站和主要旅游景区、景.东等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这些无障碍设施不论规模大小,其设计内容、使用功能与配套设施都应符合乘轮持者、拄拐杖者、视残者及老年人在通行和使用上的需求。如从建筑入口到室内的走道、大厅的地面不应光滑;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置符合枪持通行的坡道,在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在建筑中设有电梯时,其规格及设施应符合轮椅者及视残者的使用要求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