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之间的吵嘴骂人,是不太可能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的。你称“亲戚的小孩骂了同学,给同学造成了心里疾病”,我认为这个事实不能成立,小孩骂人和同学心理疾病不应当有因果关系。正常状况下,如果法院判决你的亲戚给付对方赔偿费,一定另有原因;否则,法院的判决就有问题。
二、如果判决确有问题,有以下处理方式:
1.对于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建议提起上诉,二审应有改判的可能;
2.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建议向法院申诉,或者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
三、若你的亲戚服从判决,就应当依法履行。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可以执行你亲戚的各种形式的财产(包括房子、股票、基金、存款、债权、实物资产等),如果该房子是你亲戚唯一的住所则不能执行。但是,执行不仅限于现有财产,被执行人将来获得的财产也可以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象你说的情况应该不至于被判太多,首先小孩骂人说明对方也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而且侵权人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都是属于无意的,没有获利情况,过错程度较轻,侵权人没有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等因素法院在判的时候都会考虑.
另外就是如果强制执行的话,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也包括房子.
如果现在是一审的话我建议上诉.
只是精神损害的话,法院不应当支持诉讼请求的啊,如果判决值么不合理的话,上诉吧。这判决明显不对。
上诉吧。这判决明显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