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川劳社发[2006]17号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下同)作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地规定其中一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http://www.leshan.gov.cn/Site/SiteLaoDongJu/NewsView.asp?ID=6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