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2025-02-24 06: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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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产权房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谨慎购买,小产权房购买后的风险如下:1、法律不保护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2、小产权房不可以抵押贷款;3、小产权房拆迁时不能得到应有补偿。【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回答2:

买小产权房的风险:1.没办法办理房产证;2.难以规避“一房多卖”风险;3.脱离监管质量难以保证;4.购房时无法进行银行贷款;5.套现困难,难以转让;6.小产权房难分割;7.有可能被无偿征用或者征收;8.随时面临业主“违约风险”。

回答3: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因为小产权房的产权很难界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