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注射的药物是不属于做皮试的药物,又在正常使用剂量范围,不属于医疗事故也不属于医疗过失。而是属于正常的药物不良反应。这与病人的体质有关,是不可预见的,医生是无过错的。古语常说是药三分毒,谁都知道,饭菜吃后还有过敏的呢?谁之过呢?
如果没有造成明显后果就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看注射的是什么药剂,依据临床应用规范是否需要皮试。
俺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