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以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合同”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2025-03-13 18: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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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请采纳,如果没有解决请追问。

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要求适合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在我国法律上一共有三类,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企业法人持有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我国法律对非法人组织定义为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等。从非法人组织的定义看,其要求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也不是非法人组织。
  我国《民法通则》认为个体工商户是公民的特殊形态,个体工商户本质上属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并非一类独立的民事主体,而是被包含在自然人的这一类合同主体中。所以在很多严谨的合同签订中,不允许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名义作为合同方。

回答2:

个体户不能一营业执照上的名义与他人或者单位签订合同,必须以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因为个体户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回答3:

必须是公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