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押金的活千万别干,尤其是超市、商场类的,都是坑爹的;他们往往把这笔钱指定为风险抵押金,满一年后才可退还,殊不知人员流动非常快,也就顺理成章的不可退了,离开的人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入职后苛刻的制度,还有很多不愉快的因素也会逼得你自己主动离开,有时领导需要换人也会创造一些让你主动离开的事件,他的目的达到了,你走了也拿不走这押金,甚至连最后十天半月的正常工资也甭想得到!所以凡是要交押金才能工作的活无论如何都不能干的。
交押金是绝对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保障局告发。 现在工作都不允许收取押金,并且试用期内也要为员工交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