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过期怎么办

2025-03-04 17: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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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重新申请。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有效期为三个月,不能延长,申请人需抓紧时间办理。申请人写一份自愿作废当前贷款批准书的申请,签字后交给单位财务部门,并由财务人员在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填写作废单据,总队审批后即可重新申请贷款。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类型包括商品房(一手房、二手房)、政策性保障住房(如军队经济适用房、安置住房)。

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协作银行认可的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家庭以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以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保证等方式担保,部分地区协作银行对申请购买军产住房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采取了信用贷款模式,不需再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具体可向当地协作银行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军人公积金贷款买房之首套自由住房认定

回答2:

军人公积金查询马上过期,需要重新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1、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军人购房经济压力较大,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办法》出台前,军粻饥纲渴蕺韭告血梗摩人购房贷款只能选择商业贷款,筹资渠道少,利息负担重,《办法》的出台拓宽了军人购房筹资渠道,减轻了购房经济负担。以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为例,商业贷款需支付利息24.15万元,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支付利息14.45万元,利息负担减少了40%。 2、《办法》规定,参加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员资格,由军区级单位依据总部下达的贷款控制指标实行轮候审批,优先批准购买商品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3、《办法》明确,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是:有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按规定方式提供贷款担保;所购住。 4、是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并随之调整。 5、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个人贷款限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执行,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限额执行。实际贷款金额,由协作银行在军队批准限额内,根据家庭偿还能力和个人信用等级确定。

回答3:

前几天说了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很多战友在下面又留言说了一些具体的疑问,所以今天军路又整理一份这一方面的相关答复,希望帮到大家!

★ 申请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用,还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你好,我是一名士官,在2016年2月申请了部队住房公积金当时批准通过了由于当时填写的银行错误,贷款没有使用我还能第二次申请吗?我去找财务申请第二次贷款被告知只能申请一次,麻烦领导给讲下情况好吗?急等使用,非常感谢!

答:

可以重新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时效期为三个月,在过有效期后,可以重新进行申请!

★ 军人住房公积金程序走完,什么时候银行才放款呢?

您好,我于2016年11月与银行签订合同用公积金购房,当时说是签完合同差不多一个月就可以放款,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一直没有放款,电话咨询当地银行说银行那面审批都没问题,问题出在部队这边,我在陕西汉中买房,合作银行是建设银行汉中经济开发区支行。军网查询审批通过的,银行说需要部队把款打到银行,可是现在还没有打过去,想咨询一下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放款。

答:

军人拿到贷款资格批准书,军队的程序全部走完,何时放款是银行来确定。

★ 军人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2015年地方已经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我是2012年使用建设银行商业贷款买房,现在想转部队公积金贷款,请问具体怎么办理?

答: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是国家统一政策,是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落实减少公积金存量采取的措施。军队目前还没有出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故不能办理商转公。

★ 军人二套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您好,我是一名士官准备用公积金贷款,我和家属在购房所在地都没有住房,但是家属名下在外地有套房,银行也没有贷款,这种情况公积金能批下来吗?

答:

不可以,军队规定只有首套住房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回答4: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类: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提取时间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答5:

军人公积金查询马上过期,需要重新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1、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军人购房经济压力较大,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办法》出台前,军人购房贷款只能选择商业贷款,筹资渠道少,利息负担重,《办法》的出台拓宽了军人购房筹资渠道,减轻了购房经济负担。以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为例,商业贷款需支付利息24.15万元,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支付利息14.45万元,利息负担减少了40%。
2、《办法》规定,参加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员资格,由军区级单位依据总部下达的贷款控制指标实行轮候审批,优先批准购买商品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3、《办法》明确,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是:有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按规定方式提供贷款担保;所购住。
4、是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并随之调整。
5、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个人贷款限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执行,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限额执行。实际贷款金额,由协作银行在军队批准限额内,根据家庭偿还能力和个人信用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