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三级不能办病退。根据规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至四级工伤待遇是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与退休没什么区别。
【工伤五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 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可以,所谓病退也是正式退休,它是因病、因伤、因残失去劳动能力而不得已提前退休,所以因什么原因提前病退,结论为什么不是工伤呢,你自己应该很清楚了。
60岁退休并按月领取退休金。退休年龄与工伤级别无关,除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现在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企业女工人为50岁)。
当然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